各種注冊地址需要的材料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產證應另附房產證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產權單位公章或由產權人簽字。
(2)產權為農村個人的,“需要證明情況"欄內由村委會蓋章確認;產權為村委會的,“需要證明情況"欄內由鄉、鎮政府蓋章確認。
(3)房屋提供者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具有出租經營權的企業,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證明"欄內加蓋公章,同時應出具加蓋本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不再要求提供產權證。
(4)房屋為新購置的商品房又未辦理產權登記的,應提交購房合同復印件、購房發票復印件、加蓋房地產開發商公章的預售房許可證的復印件。
(5)房屋地處拆遷區域而近期又不拆遷,無法提供房屋產權證明的,申請企業應當出具無條件服從拆遷的承諾書。
(6)無產權證的由產權單位的上或房產證發放單位在“需要證明情況"欄內說明情況,并蓋章確認;也可由當地政府或其派出機構在“需要證明情況"欄內簽署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的意見,并加蓋公章。
(7)產權為軍隊房產,應提交租賃協議、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及加蓋發證機關公章的“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8)產權為居委會的,“需要證明情況"欄內由街道辦事處蓋章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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